零售市场恶性竞争 向供货商“伸手”获利
就拿深圳一家拥有十几家卖场的本土大零售商而言,如果只是卖商品,也仅仅是只有三四家赢利,其他的都是靠收取供货商费用获利。
任玉岭曾说,很多人开超市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专门骗取供货商的货款。经常用的手段就是以下“三步曲”:第一步多以法人资本注册超市,贷款扩资,开设连锁;第二步是进行资产重组,将法人资本向自然人转移,并通过“移花接木”,大量抽逃资金,解脱原法人对超市的责任;第三步是对超市更名,调换企业法人,以“金蝉脱壳”计谋,逃脱所欠供应商货款及银行贷款的责任。更名后的超市和充当“替死鬼”的企业法人,在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实行倒闭和破产。
上述那名不愿具名的供货商透露,就拿深圳一家拥有十几家卖场的本土大零售商而言,如果只是卖商品,也仅仅是只有三四家盈利,其它的都是靠收取供货商费用获利。倒闭仅仅是一种骗术,说明了施骗者“金蝉脱壳”已经完成,骗取钱财的目的已经达到。
9月5日,深圳市贸工局、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深圳市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表明了当地政府对零售问题的高度重视。方案表示将加强对零售企业与供应商进货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告长期占压供应商货款涉及户数众多、数额巨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名单,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同时深圳市工商局则对工商登记事项建立预警机制,对零售商抽逃注册资本进行查处。按照时间表,今年8月至明年4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尽管文件已经下发,但似乎有点雷声大,雨点小,再加上深圳的复杂情况,相关政策并没有落到实处。”一名知情人士如是说。
“在行业协会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行业自律还没实现,而相关流通领域还是比较无序的情况下,政府的调控手段必须加强。”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深圳仲裁委员会委员叶兰昌律师认为提高零售行业进入门槛,限制不规范、不正当的网点扩张行为是当务之急。扩张的泛滥,造成了零售网点资源的紧张,更造成了零售业的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又造成本来就非常之低的零售毛利率的进一步下降,通道费之争的愈演愈烈与此有必然关系。拿白石洲附近地区来说,接近20万人口的规模根本没有必要开设3家大型超市。
任玉岭认为,规范连锁超市与供货商的合同条款也是需尽快解决的问题,需要改变超市单方起草合同的不合理现状,并建议由商务部编制和出台相对公平的合同文本,规范和保证双方应得利益,对各种费用要做定量限制,对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应该坚决取缔。
(黄伟)(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