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福鼎法院先后接到两名消费者分别状告“人本”和“乐群”两家超市,起诉的内容都是控告这两家超市销售假洋酒而要求翻倍赔偿。该院已于7月28日前后立案受理了原告夏某某诉被告宁德人本超市有限公司福鼎百货商场买卖合同纠纷案和原告包某某诉被告福鼎市乐群购物广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两原告分别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他们双倍的购物款17776元和10倍的购物款11000元人民币。
据原告夏某某和包某某在诉状中称:他们分别于今年4月29日和6月16日各花了8888元和1100元从宁德人本超市有限公司福鼎百货商场和福鼎市乐群购物广场各购买了1瓶人头马路易十三和人头马洋酒。因人头马洋酒驰名尊贵,在购买之前,他们担心此洋酒有可能是假冒的,即再三询问营业员会不会假?但该两超市的营业员均回答他们的超市绝无假货,并承诺如果在他们超市购买的人头马洋酒有假的话,他们将以消费者所购洋酒价格的10倍价钱赔偿给消费者,两原告见营业员如此信誓旦旦,便各自掏钱分别购买了上述洋酒。然而购回洋酒后,两原告分别在朋友聚会时受到内行人士的指点说该洋酒是假酒,其中原告夏某某朋友指出该人头马路易十三系“三无产品”,即一无中文标注厂名、二无中文标注厂址、三无中文标注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且没有张贴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标志,使人无法看懂外文说明书,无法了解该酒性能、成分和品尝方法;而且该洋酒瓶颈处24K纯金雕饰有数处穿孔,倒翻后还发现瓶盖缘口多处皱褶,封线小铝锤毛刺,保质期仅为15年。名为世界顶级名酒的外包装和制造工艺竟如此粗糙,该洋酒若不是赝品,也是次品。两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地侵害了他们作为消费者所应当享有的知情权以及合法的消费权益。事后,两原告在分别多次找两被告交涉,并经福鼎市12315投诉台调解无效后,遂分别具状向福鼎市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正在对此两案抓紧进行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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